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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道德风尚奖、学风建设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20-2022级本科学生2022-2023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及《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附件1)等相关文件要求,会计学院现启动2022-2023学年北京物资学院道德风尚奖、学风建设奖评审推荐工作,详情如下:

一、评审机构

由会计学院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评审工作,对会计学院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院评审并择优上报建议名单。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辅导员、专任教师、学生代表(涉及本人及本班评审事项时应回避)。

二、奖励标准

北京物资学院道德风尚奖:3000/人;

北京物资学院学风建设奖:1000/人。

三、申请条件

1. 2022-2023学年就读于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德育素质班级评议结果合格且不存在受到各级各类处分未解除的情况;

2.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学校及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的学生,可申请北京物资学院道德风尚奖;

3. 学习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在班级、学院学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得到师生一致认可,智育基本素质分70分以上(含)且在专业排名前30%2022-2023学年无不及格现象的学生,可申请北京物资学院学风建设奖。

四、学生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由学生个人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申请表(附件2、附件3。纸质版申请表提交至科研楼311,电子版申请表发送邮箱:liangyun@bwu.edu.cn

(二)由学生个人在学生管理系统“评奖(助)优申请管理——学校奖学金”模块提交系统申请。

(三)以上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310191200

五、学院评审推荐办法

经个人申报,由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申请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参与校级答辩评审

六、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学院评审委员会咨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10-89534915



会计学院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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