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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北京物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工作部署,现将会计学院复试工作细则说明如下:

一、组织机构

会计学院是由院长、书记牵头,纪检委员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具体实施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

二、考生成绩要求及复试人员确定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执行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会计学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一)第一志愿考生

会计学硕:达到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

会计专硕:复试线总分为195分,单科为国家线。

(二)申请调剂考生

我校会计专硕不接受调剂,会计学硕按照调剂批次相关通知为准。

申请调剂会计学硕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须为工商管理学(1202)或应用经济学(020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科目与我院会计学硕招生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考试平台与考核内容

会计学院一志愿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调剂复试采取线上复试方式,采取“多对一”、“多对多”形式。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报考会计专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要加试政治科目的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课程(会计学和审计学)。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四、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办法

会计学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会计学硕调剂考生复试考核方式为线上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复试考核最终成绩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70%,外语听说能力占30%

会计专硕:考生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复试考核包括政治科目笔试、专业课笔试、面试,考生复试考核最终成绩为100分,其中政治科目加试占20%思想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占60%(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外语听说能力占20%

复试面试中,思想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综合进行,每个考生时间不少于15分钟。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必要时,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会计专硕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会计学硕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各类加分)×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其中初试成绩与各类加分之和转换为百分制后再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最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各类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分批次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考生确认后录满招生计划为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相同时,录取顺序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复试时间及工作流程

(一)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

会计学硕复试时间为2025323

会计专硕复试笔试时间为2025323日上午9:00-11:00,复试面试时间为2025323日笔试结束之后。

2.调剂考生

具体以学校研究生院、会计学院官网公布通知为准。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考生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后方可进入复试。其中一志愿考生在22日或复试当天8:00-8:30之间携带材料到科研楼205审核;调剂考生需提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首页与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本人签字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复试

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其中调剂考生还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申请并接收到复试短信通知且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

3.录取

我校各项复试录取信息由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4.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开学后统一组织进行,将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联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要求及《北京物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会计学院

                                     20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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