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北京物资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工作部署,现将会计学院复试工作细则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会计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会计学硕):
招生计划10人(全日制)。
(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会计专硕):
招生计划110人(全日制)。
二、考生成绩要求及复试人员确定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执行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会计学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一)第一志愿考生
会计学硕:达到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
会计专硕:复试线总分为207分,单科为国家线。
(二)申请调剂考生
我校会计专硕不接受调剂,会计学硕按照调剂批次相关通知为准。
申请调剂会计学硕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须为工商管理学(1202)或应用经济学(020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科目与我院会计学硕招生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考试平台与考核内容
会计学院一志愿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调剂复试采取线上复试方式,采取“多对一”、“多对多”形式。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报考会计专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要加试政治科目的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课程(会计学和审计学)。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要进行加试。
四、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办法
会计学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会计学硕调剂考生复试考核方式为线上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复试考核最终成绩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70%,外语听说能力占30%。
会计专硕:考生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复试考核包括政治科目笔试、专业课笔试、面试,考生复试考核最终成绩为100分,其中政治科目加试占2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60%(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外语听说能力占20%。
复试面试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综合进行,每个考生时间不少于15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必要时,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会计专硕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会计学硕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各类加分)×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其中初试成绩与各类加分之和转换为百分制后再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最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各类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分批次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考生确认后录满招生计划为止。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学院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复试时间及工作流程
(一)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
会计学硕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
会计专硕复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上午,复试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笔试结束之后。
2.调剂考生
具体以学校研究生院、会计学院官网公布通知为准。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1)报到、提交审核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一页);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或学历校验报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满足学籍注册要求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原件或学历校验报告。
(2)审核复试资格:做好“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做好“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
(3)组织复试:按照“三随机”原则(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做好考生分组、信息公布、试题抽取等工作。
(4)按要求完成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调剂申请。
(2)学院根据学校及本学院《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
(3)审核复试资格、组织复试。
七、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要求及《北京物资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会计学院
202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