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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院发〔2021〕8号北京物资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学位研 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外导师”)的作用,进一步规 范我校校外导师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 教育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 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 19 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 〔2020〕20 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教研〔2020〕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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