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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25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结果公示

按照《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及《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等相关规定及学校研究生院的工作要求,结合会计学院具体实际,经学生本人申请、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班级

学号

拟推荐级别

1

曾佩鸣

22级学硕

22311120201006

市级

2

池昱洁

22级学硕

22311120201009

市级

3

汪洁

22级学硕

22311120201004

市级

4

徐阳

23级专硕2班

23312125300101

市级

5

胡冬雪

23级专硕2班

23312125300049

市级

6

宋洋

23级专硕3班

23312125300030

市级

以上推荐结果院内公示3日,如对上述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科研楼311办公室或致电010-69532763。

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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