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的通知》(https://news.bwu.edu.cn/info/1021/69345.htm)要求,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会计学院现进行2025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详情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参评对象为会计学院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
名额:会计学院拟向研究生院推荐不超过6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及实践能力,至少有过以下成果之一: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或通讯作者或本人导师(或副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且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二发明人)获得过1项C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以第一负责人身份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校级研究生科创项目并结项。
(六)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党员”、“北京物资学院学术之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学院推荐办法
评选推荐工作实行申请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至学院,由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排序,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提交流程及截止时间
学生本人撰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只填写个人情况部分,审批意见不填写)、《北京物资学院2025届市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统计表》(附件2)并将其他佐证材料(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奖学金或其他奖励、在校期间科研成果、成绩单等)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所有文件打包压缩提交给本班级班长,各班级班长于2025年5月11日晚5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angbo2@bw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班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每名申请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生姓名+学号)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流程及截止时间
纸质版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所有佐证材料原件)由各班班长于2025年5月12日中午12点前交到科研楼311。
以上材料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提交,逾期未交视作本人放弃申请资格;提交材料请务必保证真实,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相关奖项参评资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9532763
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