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21-2023级本科学生2023-2024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及《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附件1)等相关文件要求,会计学院现启动2023-2024学年北京物资学院奖学金、学业优胜奖、学习进步奖、科研创新奖、二等体育标兵、二等志愿服务奖评审推荐工作,详情如下:
一、评审机构
由会计学院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评审工作,对会计学院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院评审并择优上报建议名单。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辅导员、专任教师、学生代表(涉及本人及本班评审事项时应回避)。
二、奖励标准
北京物资学院奖学金:2000元/人;
一等学业优胜奖:1500元/人;
二等学业优胜奖:1000元/人;
学习进步奖:500元/人;
科研创新奖:1000元/人;
二等体育标兵奖:500元/人;
二等志愿服务奖:5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2023-2024学年就读于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德育素质班级评议结果合格且不存在受到各级各类处分未解除的情况;
2.综合素质积分要求:2023-2024学年各模块积分合计低于25分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北京物资学院奖学金
1.2023-2024学年智育加权成绩达到A等,体测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60分)及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2.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积分:五项核心素质积分等级均在B等及以上,积分总分等级达到A等;
3.名额不超过学院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1%。
(三)学业优胜奖
1.一等学业优胜奖:2023-2024学年智育加权成绩90分以上(含)且在专业排名前3%,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学业优胜奖:2023-2024学年智育加权成绩80分以上(含)且在专业排名前10%,无不及格科目。
(四)学习进步奖
1.2023-2024学年智育加权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2.2023-2024学年智育加权成绩比2022-2023学年智育加权成绩提高15分以上。
(五)科研创新奖
1.2023-2024学年智育加权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2.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培养计划中核心素质“终身学习与创新精神”中“创新行动计划”和“创业行动计划”两模块积分之和排序学院年级前5%,且至少完成下列科研创新活动之一:
参加经教务处或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正式发表科研论文;
参加经科研处认定的科研项目(科研系统登记已结项)且排名前五;
参加经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认定的创业(创意)竞赛;
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六)二等体育标兵奖
1.智育加权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
2.以2023-2024学年核心素质“身心健康与意志品质”中“大众体育健身计划”模块积分为评定依据,名额不超过学院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1%;
3.同一学年内,特等、一等、二等体育标兵奖不可兼得。
(七)二等志愿服务奖
1.2023-2024学年智育加权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
2.2023-2024学年“志愿北京”记录新增累计小时数超过100小时;
3.名额不超过参评年级注册志愿者总数的5%。
四、学生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线上提交申报信息
1.北京物资学院奖学金: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LQAXgehABAAWYAqAaqAJgzxx1CO4lR3f
2.一等学业优胜奖: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LQAXgehABAAWYAqAaqAJgIotXHsugQGf
3.二等学业优胜奖: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LQAXgehABAAWYAqAaqAJgV8OLYoAbSmf
4.学习进步奖: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LQAXgehABAAWYAqAaqAJgbrycB4fxSxf
5.科研创新奖: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LQAXgehABAAWYAqAaqAJg6U5wifdsSxf
6.二等体育标兵奖: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LQAXgehABAAWYAqAaqAJgHjtW1xLiQUf
7.二等志愿服务奖: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LQAXgehABAAWYAqAaqAJgaCVVJNOJQ0f
(二)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6日22:30。
五、学院评审推荐办法
经个人申报,由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申请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中心。
六、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学院评审委员会咨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10-89534915
会计学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