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缴费及注册管理办法》(物院发[2020]26号)(附件1)相关规定,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费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缓缴手续。
一、申请流程和时间
2023年9月7日17点前,学生本人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在线申请。根据情况拍照或扫描相关材料上传系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及时通知辅导员老师审批通过。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贷款受理证明或合同复印件;
2.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提供退役证书和复学单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中申请认定,同时上传《北京物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
4.家庭突遭变故等其他特殊原因申请缓缴的学生提供相关材料。
二、材料提交
1.2023年9月7日17点前完成《2023-2024学年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附件2)填写,电子版发送班长,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各自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审核后上交学院。
会计学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