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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毕业生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会计学院现进行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学院推荐工作,详情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2023届本科毕业生。

会计学院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13人,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13人。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大学英语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在评选优秀毕业生过程中,各学院可参考毕业生四年成绩进行选拔。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圆满完成任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七)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大学期间积极参与重大活动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八)以下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处理或曾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

2.在校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学院推荐办法

(一)市级优秀毕业生。经个人申报或提名推荐,由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经个人申报或提名推荐,由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四、个人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示例:学号-姓名-市/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至班级学习委员,班级学习委员汇总班级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示例:19注会1班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并提交学院。其中,附件3需以班级为单位汇总至一个excel文档并将文件名前缀修改为班级名称。

申报材料提交邮箱:xxyxfjsb2022@163.com

材料提交截至日期:5月21日12:00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

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

2.《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个人申报信息统计表(会计学院)》(附件3)

3.个人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4.一张生活照

5.一张证件照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

1.《北京物资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

2.《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个人申报信息统计表(会计学院)》(附件3)

3.个人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4.一张生活照

5.一张证件照

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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