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校学生准备2023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进行互联网学习,会计学院继续联合高途教育集团为本校学生开放2023初级会计备考高效持证班课程。北京物资学院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与学习,线上课程包括录播与直播,以及配套讲义、模拟卷等学习资料,学生完成学习后若通过线上测试,会计学院本科生可凭课程成绩申请认定为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周课程学分。
一、2022年秋季学期高途线上课程补充通知
2022年秋季学期会计学院联合高途教育集团为本校学生开放7门线上课程,全校共250名学生报名参加,目前7门课程均已进入结课考试阶段。考虑前期因疫情影响不少学生在返家途中或暂时隔离,现已将其中3门会计学院实践周课程《财务报表分析(云帆)》、《初级会计实务》、《(金融)行业分析》的上课时间从11月30日结束延长到12月15日结束,还未完成课程学习任务的同学可继续学习,已经完成学习任务同学不受影响,但考试最晚时间仍为12月15日,考试只有一次机会,请所有报名同学尽量在12月15日上午10点完成考试,考试结束之后会由高途教师统一导出所有课程成绩,之后按课程类别分别录入教务系统、校团委素质积分系统。
二、2023年春季学期高途初级会计备考高效持证班课程说明
2023年春季学期会计学院继续联合高途教育集团为本校学生开放2023初级会计备考高效持证班课程,包括《初级会计实务》与《经济法基础》两门课程,主要内容、学时、课程进度及更新安排如下3图所示。

图1 2023高途初级会计职称高效持证班介绍

图2 2023高途初级会计职称高效持证班课程时间安排

图3 2023高途初级会计职称高效持证班课程更新进度
本校所有学生(不限专业、年级、学历)均可报名以上高效持证班课程,每人报名均默认包括两门课程,报名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23时止,请用微信登录扫以下二维码填写问卷星报名表,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学号等信息,之后需要导入系统。报名问卷每人仅能填写提交一次,全体学生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在12月8日开通课程。

图4 2023高途初级会计职称高效持证班报名问卷星二维码
报名成功同学同时扫码添加高途集团学服晓晨老师企业微信,便于后续拉入课程群,参与各项学习奖励活动。

图5 高途集团学服老师企业微信
课程开通后,报名同学登录高途教育课程平台https://www.gaotu.cn/,会显示类似如下界面。

图6 高途集团课程平台界面样例
本校学生报名参加以上课程学习后,大约于2023年4月末至5月初,高途集团会组织线上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的会计学院本科生(所有年级),可凭考试通过成绩申请认定为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周课程学分,分为两门课程分别认定,每门课程2学分,未通过考试或不符合条件同学不录入教务系统,不做记录,不授予学分。
三、2023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通过学生学分认定
自2021级本科生开始,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修订培养方案时,在本科生21版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模块统一设置了以下三门课程:《专业职业技能认证》、《拓展职业技能认证》、《学科竞赛》,课程属性为选修,都采用获得证书或获奖之后申请学分的方式,并非常规排课选课上课考试方式。
其中《专业职业技能认证》、《拓展职业技能认证》是指本科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证书可认定学分,具体包括内容及学分标准,请查阅下载教务处网站文件《物院教【2022】16号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可纳入培养方案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学科竞赛》课程是指本科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学科竞赛奖项,各等级竞赛奖项可获得学分请查阅下载教务处网站文件《物院发〔2021〕56号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物院教【2022】16号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可纳入培养方案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文件中规定本科生获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认定1学分,教师资格证书可认定1学分,英语四级(425分以上)证书1学分,六级(425分以上)2学分等等。若需要以上两个文件请扫以下二维码下载网盘分享文件。

图7 物院教【2022】16号和物院发〔2021〕56号文件分享二维码
有意愿参加2023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学,请自己注意官方通知,在官网报名,目前已确定2023年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8日,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全国统一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考试时间目前通知为2023年5月13日至17日。
通过考试获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2021、2022级本科生,可向教务处申请认定为以上《专业职业技能认证》、《拓展职业技能认证》课程学分。
最后,总结以上通知要点:全校学生均可报名高途集团2023初级会计备考高效持证班课程,报名课程并通过考试的会计学院本科生可分别认定为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周两门课程学分,报名参加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书的2021级、2022级本科生,可申请认定为创新创业模块《专业职业技能认证》、《拓展职业技能认证》课程学分。
会计学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