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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会计学院现进行2024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学院推荐工作,详情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2024届毕业研究生。

名额:不超过8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参加首批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评阅成绩B及以上,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好及以上;大学英语CET6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毕业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0%;在校期间取得一项及以上科研成果。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荣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七)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八)以下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处理或曾受学校通报批评;

2.在校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学院推荐办法

经个人申报或提名推荐,由会计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1.线上提交申报信息:

链接: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LQAXgehABAAdEArgYqANE84pDLlOURff

2.发送电子版支撑材料压缩包至指定邮箱:yxyjsbys123@163.com

压缩包命名示例:学号-姓名-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材料

3. 材料提交截至日期:20245917:00

(二)支撑材料明细

1.《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

2.最新个人成绩单扫描件(PDF

3.CET6成绩单扫描件(PDF

4.竞赛、科研成果、其他奖项等支撑材料(PDF

5.一张单人生活照

6.一张证件照



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

2024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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