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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学院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3176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https://news.bwu.edu.cn/info/1021/62595.htm)及《2022-2023学年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办法》(附件2具体要求,即日起正式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开展各奖项评审。

二、参评范围及办法

20212022级所有硕士研究生适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及《2022-2023学年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办法》;

2023级所有硕士研究生适用2022-2023学年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办法》。

三、工作要求

学院将明确评审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评审办法,力求通过评奖评优的评选,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四、申请材料提交

12021级、2022级申请校级学业奖学金、院级学业奋进奖的硕士研究生需要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同时上交纸质版佐证材料(只提交参评学年参加过的社会实践、学术会议汇报、志愿服务、文体比赛、无偿献血等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2、申请校级、院级单项奖的硕士研究生需要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并上交纸质版佐证材料(务必能够清晰证明),同时填写附件5中对应的奖项。

3、班级汇总单项奖申请,填写附件5

4、附件3、附件4、附件5(班级汇总后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请于11月21日前发至邮箱2899532687@qq.com。附件3、附件4以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11月21日交至科研楼311刘娜老师处。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地点:科研楼311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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