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减免人员范围
学校部分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的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及预科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团结同学;
4.能顺利完成学业,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基本生活困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经学校审核,本人和其家庭确实无法筹集学费。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1.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抚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2.父母伤亡,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
3.父母残疾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者;
4.其他按国家、北京市政策规定应予以减免学费的情况;
5.其他有特殊困难符合减免条件者。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本人须在2023年11月12日17点前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联系辅导员完成审批。(需要完成流程:学生本人系统提交、辅导员审核。)
2.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一)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1月13日17点前交到会计学院309办公室。
3.电子版《2023-2024学年减免学费申请人基本信息情况汇总表》(附件二) ,发至邮箱wangpengli@bwu.edu.cn,邮件主题:会计学院+姓名+学号+减免学费汇总表,请于2023年11月12日17点前完成发送。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室:会计学院309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